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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咖啡組織曆史組織曆史
19世纪,咖啡在国际贸易市场上成为一种重要商品。在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咖啡市场常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价格偏低,偶尔会出现供不应求价格上扬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持续的时间很短。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期间以及二战期间(1939-1945),咖啡市场供应量上升,需求量下降,价格偏低。但在战后的最初几年中,咖啡需求量上升,超过了市场的供给能力。1950到1953年间,咖啡库存量降到了正常贸易要求的最低限度以下,而朝鲜战争的爆发、巴西的大旱和接踵而来的霜冻又使咖啡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雪上加霜。1953年,咖啡价格又上升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这又导致了世界范围的咖啡树大量种植及咖啡的过量生产。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期,咖啡库存增加,价格急剧下降。面对这一情况, 各国政府主动采取措施,希望能稳定咖啡市场,阻止咖啡价格的下跌。因为跌价拉美及非洲的许多咖啡生产国带来了经济上以及政治上的严重后果。
《1962年國際咖啡公約》和《1968年國際咖啡公約》在咖啡生産國之間簽定了一系列短期協議之後,一個咖啡研究小組宣告成立研討如何使咖啡出口國和進口國就咖啡問題達成公約,聯合國《國際咖啡公約》在紐約達成,隨後又産生了一個爲期5年的《1968年公約》。這兩個公約提出了限額系統的概念。據此,當市場上咖啡供應量大于消費需求量時,多余的咖啡將不會上市。此外條約還産生咖啡生産及多樣化規定以限制咖啡供應量爲實現限制咖啡供應量的目標,同時咖啡推廣活動也接踵而至以提高咖啡的消費量。
這些公約的運作使得咖啡價格在1963年到1972年保持了相對穩定,咖啡生産和消費也取得了平衡,咖啡公約在促進咖啡生産國的經濟發展和國際貿易合作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供求模式的變化導致咖啡價格上漲,1973年限額體系崩潰。《1968年公約》中所有經濟規定都被取消了。咖啡組織仍舊作爲一個收集傳播有關咖啡信息的中心,同時它也在爲達成一個新公約而進行協商的論壇繼續努力。
《1976年國際咖啡公約》是在1975年談判商討的,當時和前兩個公約達成時的情況截然不同。前兩個公約達成時,咖啡市場上供大于求,導致了咖啡價格的下降,而1975年,世界上最大的咖啡生産國巴西遭遇嚴重的霜凍,因此人們擔心世界咖啡市場在不久的將來將供不應求,這種疑慮使得咖啡價格急速上升。這影響了咖啡組織各成員國。因此,各國在協商《1976年公約》時,除了保留之前兩個公約中行之有效的規定外,還引進了一些新的規定,來加強組織的作用。
1976年新公約主要的特點之一是允許在咖啡價格偏高時,終止限額;而當價格偏低時,重新引用限額。在這種體制下,1980年引入限額制。在《1976年公約》執行過程中獲得的經驗爲第四個公約的議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第四個公約于1983年生效。
《1983年國際咖啡公約》有以下主要的經濟特征: 1. 必要时,采取出口限额体制来确保在一定范围内的价格稳定。该范围每年由组织的咖啡进口国与出口国成员在国际咖啡理事会举行的会议上共同协商达成。
2. 当咖啡价格上升至一定水平以上时,限额体制会被终止;而当价格回落时,限额体制可以重新生效。
3. 在设立各个别限额时,要考虑到咖啡出口成员国以往的出口表现以及咖啡库存量。
4. 出口限额体制由一个有强制约束力的系统来支持。每一个成员国的每一次咖啡出口都附有一个原产地证明书。除非由国际咖啡组织发行的咖啡出口标识来确保证明书的有效,否则咖啡进口国将可以不接受出口国的咖啡。当限额体制生效时,咖啡进口国必须限制他们从非成员国进口的咖啡量。同时,咖啡出口国向非成员国的咖啡出口也会受到严密的控制。
5. 每一个咖啡出口成员国的咖啡库存每年都要被核实,核实必须涉及该国各地的所有的咖啡仓库。此项工作于每年收获期的最后阶段进行。
6. 咖啡理事会要协调各国生产政策,来使世界的咖啡供应量与需求量之间达到合理的平衡。
7. 该公约还设置了一个由咖啡出口国集资的基金会来促进咖啡的消费。包括在主要的咖啡进口国家里,举行咖啡推广活动;以及赞助有关咖啡消费的调查与研究,推广基金还用来资助咖啡中心、科学调查与培训项目来帮助提高咖啡质量及总体形象。在基金资助咖啡推广活动的20年间,咖啡出口国共为基金出资了约1亿美元。
國際咖啡組織收集並傳播所有有關咖啡的數據,以便使《1983年公約》的經濟條款得到快速實施,並糾正可能産生的不平衡。它同時也是一個調研中心,研究咖啡生産、銷售及消費等各方面的情況。從成員國及控制系統得來的統計信息被輸入電腦,以有快速查詢與分析。咖啡組織還建立了一個公共數據庫服務體系--咖啡在線,提供有關咖啡的廣泛信息。
《1983年公约》规定的限额及控制体制持续发挥着作用,直到1986年2月,咖啡价格上升,超过了关键点。按照公约规定,咖啡组织继续在非限额控制时期发挥着它全面的作用。在1986年12月,咖啡市场价格又下降至重新启动限额与控制体系的关键点。在经过漫长的协商后,限额与控制体制于1987年10月6日重新启动并持续到1989年7月4日。理事会意识到在1989年10月1日,即《1983年公约》失效时,及时达成新的公约已不可能。因此决定提议各成员国政府将《1983年公约》的有效期从1989年10月1日延长到1991年9月30日,在这期间限额与控制体制将被暂停,库存核实以及有关生产政策的规定也被废止。除此之外,理事会还决定停止推广基金的活动。 1/2 1 2 下一頁 尾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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