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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館咖啡廳換“馬甲”設“最低消費”根據《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11月起,餐飲經營者禁止設置最低消費,最高可罰3萬元。規定實施一個月以來,最低消費真的能令行禁止嗎?記者走訪發現,大部分中高檔餐飲場所已經取消了最低消費,但茶館、咖啡廳設“最低消費”的現象仍然普遍,還有餐飲經營者給最低消費換了“馬甲”,利用“人均消費”、“建議消費”等名目繼續變相收費,有的商家甚至加收服務費、提高菜價等。 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禁止最低消費規定實施以後,仍有多家餐飲店設立了最低消費。家住南山的市民余小姐表示,日前她在南山一家川味麻辣餐館消費時,發現商家設置最低消費。盡管消費門檻不高,但這種限制消費讓她感到不滿。 不少市民反映,咖啡廳、茶飲店設置最低消費情況更爲普遍。“咖啡廳等休閑茶飲場所基本都存在最低消費。”張先生說,他在寶安新安四路的一家咖啡廳消費時,店家稱包廂最低消費需達到390元,如果消費額度未達到最低標准,仍要收取390元。 免責聲明:杭州酷德教育官網轉載上述內容,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准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合法性、可操作性或可用性承擔任何責任,僅供讀者參閱! |